关于报送2021年度机电元器件专业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2-04-1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机电元器件专业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厦门市企业(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机电元器件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对在闽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机电元器件主要包括:

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制造、工装模具设计、生产工艺装备设计、生产工艺装备制造、零部件生产特种工艺、零部件表面处理工艺、检测分析。

三、申报要求

采用现场收件方式,由单位统一送件,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机电元器件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申报表格(附件2)可登录“宏发股份”官网https://cn.hongfa.com下载。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贴上封面(附件3)后统一报送。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报送材料请提前预约:

1.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22418-520

2.高级工程师:2022418-531

3.预约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预约及咨询电话:6288182

5.收件地址:集美区东林路562号一楼 宏发股份总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1231日,即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不仅限于业绩成果、奖项荣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代表作文章、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二)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公示并确认提交后,即不可修改。

(三)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四)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附件:1. 附件1:机电元器件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docx

2. 附件2:信息录入表.xlsx

3. 附件3:2021年度机电元器件专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xlsx

4. 附件4:业绩介绍模板.pptx

5. 附件5: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模板.docx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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